机械农业跨区工作免收通行费
记者昨天从市公路部分得悉,为确保本年秋季农业机械跨区工作顺畅施行,省交通运送厅下发告诉,对参与秋季跨区工作的联合收割机、运送联合收割机(包含插秧机)的车辆,凭《2013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工作证》,在《工作证》有用期限内,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但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本日起至10月31日对盯梢秋季农业机械跨区工作的指挥调度车、技术服务车,凭《二�一三年山东省秋季跨区工作指挥调度车通行证》和《二�一三年山东省秋季跨区工作技术服务车通行证》,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烟台各收费站将对通行本站的联合收割机、运送联合收割机(包含插秧机)的车辆,经审验无误后,予以免费放行。对通行各站的指挥调度车、技术服务车,审阅相符后,予以免费放行。对审阅中发现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抹证件或其他违反规则的车辆,将按规则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一起没收其《工作证》或《通行证》,逐级上缴省交通运送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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