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冶金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冶金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为加强冶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冶金起重机械隐患整改任务,4月18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建平主持召开了有关县局分管局长、市特检分院院长和起重室主任、相关企业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冶金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会议。
会议宣贯了国家质检总局及省质监局有关冶金起重机械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冶金起重机械隐患整改的内容和要求。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还签订了《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整改承诺书》,明确了冶金起重机械整改措施、整改期间的监控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市特检分院还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相关的技术培训。
周建平副局长在会上强调我市冶金起重机械隐患处置工作必须要做到“七个到位”,即:一是认识到位。按照总局专项整治部署,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换或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因此,各有关县局和相关使用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二是排查到位。对冶金起重机械的隐患排查,要做到检查认真细致,确保不留死角。三是整改、更换、监控措施到位。各使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更换、改造、监控方案,严格监控措施,落实更换或改造资金,落实更换设备制造、安装单位或改造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监控期间的安全运行,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更换或改造工作。四是应急救援预案到位,切实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预案的演练。五是指导到位,特检分院或使用单位聘请的专家要加强对使用单位的技术指导。六是查处到位,对企业监控措施不落实的或逾期未能完成更换或改造的,质监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查封,停止使用。七是工作职责要落实到位,市、县安全监察机构、市特检分院和有关使用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照市局的安排和部署,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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